1、申请文件与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文件目录相符;
2、文档名称与文件内容相符;
3、申请文件不存在无法打开或读取的情形,word版本文件应可编辑;
4、文档字体排版等格式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要求;
5、本检查要点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均应为原件且加盖骑缝章,使用彩色扫描方式上传。如使用黑白扫描件或复印件,应由律师鉴证,加盖鉴证律师所在律所公章;如鉴证律师与申报律师不一致,需同时附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相关资质文件;
6、本检查要点要求签字处,均应为本人亲笔签字。如由其他人代签,应同时提交授权书;法人授权书应加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