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市场上案例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销售服务费处理分业务、财务、税务三个角度:
①业务处理:根据合同约定服务方式,结合实际销售情况按照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佣金;
②账务处理:原收入准则下,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销售服务费或销售佣金,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在执行新收入准则后,销售服务费或佣金属于增量成本,应通过合同取得成本进行核算并按照收益期限进行摊销,预计收益期限不超过1年的,可以简化处理,在发生时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③税务处理:向境内第三方企业支付销售佣金的应根据合同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依法纳税;向境内个人支付销售佣金的,发行人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或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履行纳税义务。向境外第三方企业或个人支付销售佣金的,应当结合劳务发生地、境外企业或个人的具体情况。
问询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①相关费用是否有正常的商业逻辑;
②是否违反反不正当竞争的要求;
③费用的结算周期、相关支出对方是否有开具发票;
④行业内其他公司是否有该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