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IPO企业,正在准备中,申报前一年以20%股比直接参股一个同类产业的项目公司,并约定未来三年内有权利以约定价格收购其他财务投资者股权,增持股比扩大至控股(这个增持是个远期选择权而非承诺)。请问存在这种情形对后续IPO有障碍吗?也就是这个未来增持至控股的行为大概率发生在IPO之后,但是一个远期选择权,而非承诺。
发行人参股同业公司,并且和同业公司有持续的关联交易(产业链上下游)这个不会很敏感吧?发行人意图是考虑项目公司(下游加工)新成立,先参股回避前期风险,等达产之后视情况控股并表,只是周期刚好跨越了IPO。不敢承诺控股,一是考虑投资风险,二就是怕发生跨IPO时点的远期投资承诺会不会有审核障碍。
qifei的回复 2022-10-20 18:22:47
我觉得可以操作,但是选择权的实施条件和决策程序需要明确。
参股同行业公司,关联交易以及投资收益都没问题,具体需要详细规划。如果搞不清楚,就建议不要做了,不然影响IPO回去很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