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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详情 - 请问个人(非实控人,身份证地址深圳)进行非上市公司(注册地址江西)股权转让,需要履行哪些纳税义务?税率最少能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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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amelliazf 发表于:2022-10-20 17:28:06
    请问个人(非实控人,身份证地址深圳)进行非上市公司(注册地址江西)股权转让,需要履行哪些纳税义务?税率最少能多少?
    86004348的回复 2022-10-20 17:28:17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20%税率,公司代扣代缴。关于股权转让:

    1、自然人转让股权,受让方代扣代缴,但纳税义务地点在股权标的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江西),文件依据67号公告;如果没有代扣代缴,转让方有义务自行申报;自然人转让股权的纳税义务时间出发点存在6个,具体见67号公告,这个要注意;印花税在印花税法公布实施之前是没有明确的,实务中执行比较混乱,但今年印花税法实行之后,自然人应当在书立地或居住地,法人在注册地缴纳;

    2、自然人用股权进行非货币性投资,自然人自行缴纳税款,纳税义务发生地为股权标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切记,自然人用非股权以外的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自行申报纳税,但纳税地点是被投资企业;

    3、居民企业转让股权,居民企业纳入应纳税所得额年度汇缴时合并申报。纳税地点为居民企业(转让方)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义务时间是协议生效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后;

    4、非居民转让向境内公司转让股权,由境内公司代扣代缴并在境内公司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

    5、非居民向非居民转让境内居民企业股权,由非居民自行缴纳,纳税地点为境内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境内居民企业负有报告义务。供大家参考。至于实务中大部分是受让方去缴纳,因为现在大部分省市工商变更需要税务证明前置,所以,受让方是新股东,往往会主动去办理,但税款的负担一定是提前要沟通好的,而且,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转让方的许多资料,例如身份证明、股权转让协议、原股东签字等。无论谁去税务局缴纳,税款的负担和纳税义务地点是主要的,之前有个省市的案例,就是受让方没有代扣代缴,最终转让方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追征,但这个案例一直存在争议,大家还是要合规处理,尤其是跨省市的自然人股权转让。67号公告不适用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以,股权转让存在几个维度:转让方主体、受让方主体、印花税和所得税税种维度、自行申报/代扣代缴维度、纳税义务时间和纳税义务发生地(税款缴纳地)。今年3月份自己操作了一起安徽的自然人和一家台资企业转让同一个企业的股权(注册在天津自贸区),后续还有进行企业合并重组,为了摸清流程,自己亲自到税务局和自贸区行政服务中心全程办理了工商和税务变更手续。如果代扣代缴的话,受让方需要提供当初取得股权的计税成本资料,具体看转让方取得股权的方式,包括可以扣除的相关费用,这个在67号公告中有所提及。所以,何为代扣代缴,实际上是你需要到税务机关真正完成代扣代缴手续并取得完税证明才是真正代扣代缴,而不仅仅是扣下来了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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