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问题。我们公司是做土地一级开发的,地块上的市政配套设施计入开发成本了,跟着地块给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公司,跟着收入一块结转了。现在账面上只有2000w存货了,怎么才能把市政配套设施给增回来才能合规啊?
需要做个股权激励,估值几十亿情况下,按每股1元大股东转让给高管,这个税务那边怎么通过。股权激励,税务去备案。看看2016年的101号文,当地税局是否同意递延纳税吧。我记得有七个条件要同时满足。101号文规定的是直接持股,如果你们通过持股平台做,在合伙企业层面按照1元/份额转即可,但是目前申请101的递延挺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