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米粑粑
发表于:2022-10-20 16:33:40
A公司原来只有甲一个股东,注册资本100万,然后实收资本100万,现在引进来乙股东,本身增资是增资200万,然后A公司已经做了工商变更,注册资本变到了300万,乙股东占2/3股份。后面行情不好,乙股东和甲协商以后,决定按照原本约定的出资金额打8折,实际只需要出资160万,但是乙依然占2/3股份。这样的话实收资本260万,和注册资本300万的差,各位老师怎么建议呢?做减资吗?还是挂40万的应收,未来用红利去冲呢?
大海wh的回复 2022-10-20 16:33:48
群里这种问题问的很多了,就是意思自治,不违法怎么搞都行,真的是条条大路通罗马。只要当事人没意见,你找个问题的核心就是出资没有全部到位导致的,这个出资义务可以一直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