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微课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问题详情 - 申报前12个月内发行人股东(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层面的股权或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是否受到“突击入股”相关监管规定的约束,是否会导致该股东持有股份的锁定期延长?

提交问题
  • 心随雨动 发表于:2022-10-20 19:06:30
    申报前12个月内发行人股东(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层面的股权或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是否受到“突击入股”相关监管规定的约束,是否会导致该股东持有股份的锁定期延长?
    yciglt的回复 2022-10-20 19:06:38
    12个月通过增资或者受让非控股股东股份成为新股东的,自工商登记变更锁定36个月。12个月内受让控股股东股份成为新股东的,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当然,间接持有的股份中登公司是没法控制锁定期的,理论上有限合伙份额转让不受限制,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可以参考宏景科技案例。
    回复

QQ|苏ICP备18042770号-1|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金融微课

GMT+8, 2024-5-8 02:53 , Processed in 0.036595 second(s), 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