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上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所以法人股收到对外投资的企业分红,本来就是免企业所得税的。但是法人股东再对自然人股东分红的时候,要交个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 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19年第78号》“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本公告所称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包括:(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取得的股票。”这个规定就是新三板挂牌公司个人原始股东持股超过1年的,分红可以不交税。你发的这个是指,新三板挂牌公司,有股东不是个人直接持股,是合伙企业。那么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能不能享受这个新三板分红免个税优惠,这个确实没有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