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美国会计准则吧,根据IFRS(国际会计准则),convertible redeemable preferred shares(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在资产负债表被列示为“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按公允价值确认,之后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公司的估值增长的情况下,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允价值也会跟随上涨,这部分公允价值的增加需要在损益表中确认为“公允价值亏损”。反之,如果公司估值下降,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的公允价值也会跟随下降,相应的公允价值的下降在损益表中需要却认为“公允价值收益”。一般公司会把这部分非现金的亏损作为非经常性亏损在Non-IFRS(类似“扣非净利润”)披露中剔除。简单的说就是字节的外部估值大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每年这个事情都要被说几次。之前小米的也是这么操作,而国内是做初始确认做一笔,转换的时候做一笔,中间计量不持续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