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现场负责人回答: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凭证中原始单据基本完备,凭证装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收入确认相关凭证未放入会计凭证中装订,主要原因是因发行人内销收入主要系对账确认收入,因实际开票时点和确认收入存在时间差,每月月初月末存在暂估收入,收入确认金额与记账凭证中本期开票金额无法完全对应,因此发行人另行存档对账单、发货单等原始单据。
另外,发行人还存在报告期早期部分物流单据保存不善导致部分发货单对应的物流单据无法找到的问题。
就以上问题,我们认为:
1、发行人已建立较完善的销售系统,销售出库记录完备,和财务数据勾稽关系良好;
2、收入确认凭证虽然未与凭证一起装订,但均保存完好,经抽查与财务数据核对结果一致;
3、发行人和主要内销客户均有对账确认的记录,可作为有效的外部凭证;
4、发行人外销收入均有报关记录,海关调取的数据与公司账面销售数据差异较小,可合理解释;
5、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通过函证、走访等程序确认了发行人对主要客户销售数据的真实性;
6、为应对“多品种、小批量”的业务特点发行人按“成本效益原则”建立了相应的财务核算体系,目前能满足会计核算准确性的需要。基于此,我们认为发行人会计凭证的原始单据符合财务核算的要求,部分原始凭证管理方式的问题未影响发行人财务核算结果的准确性。